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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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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 11:3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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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队务办 于 2017-8-2 16:42 编辑

关于开展“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快我国紧急救援事业的发展,推进“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于2017年8月10日在西安市碑林区社区应急救援中心开展“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  主办单位:陕西省曙光应急救援协会
        指导单位: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
二、培训时间:2017.8.10-13
      培训地点:西安市碑林区
      鉴定时间:2017.8.13
三、培训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三)救援队员及社区安全员等。
四、培训内容
     (一)应急救援概述
              1.应急救援概念、体系及意义。
              2.救援法律法规(救援救助法律法规基本情况、分类及应用)。
              3.应急救援人员(工作任务、执业要求)。
     (二)应急救援基础知识
             1.自然灾害救助知识(种类、特征、应对机构及标准化工作流程)。
             2.事故灾难救助知识(种类、特征、应对机构及标准化工作流程)。
             3.公共卫生事故救助知识(种类、特征、应对机构及标准化工作流程)。
             4.社会安全事件救助知识(种类、特征、应对机构及标准化工作流程)。
     (三)应急救援员技能
             1.应急救援员的基础技能(家庭与社区伤害类、学校与工作场所伤害类、户外伤害类、公共场所伤害类的救助)。
             2.应急救援员的基本职能和主要技能(现场评估与危险识别、记录、汇报;辅助逃生与隔离危害、初期搜索与营救、院前医疗救护与检伤分类、心理干预)。
五、职业技能鉴定
     培训结束后,由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鉴定工作。对鉴定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要求
     参培人员请填写培训班报名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提交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证件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
七、收费
       2380元/人 (包含鉴定费220元、教材费35元等)【曙光救援在册会员1800员/人】



陕西省曙光应急救援协会
2017年8月2日

培训联系人及电话:苗青   18192975950
                           黄蓉   18966824319
提交表格邮箱:miaoq@92v.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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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8 14:46: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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