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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应急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 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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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5 15:3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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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快“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推进各地培训机构工作的开展。经中心研究决定,于2016年12月21日到23日,在北京-商务部研修学院举办“考评员培训班”,现将培训班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
   (一)培训时间:2016年12月20日报到,21-23日培训,23日下午考核。   
   (二)报道地点:商务部党校内东侧平房一排。
   (三)培训地点:商务部研修学院。
   (四)报到路线:
1、首都机场:乘坐机场线至东直门站下车,转地铁13号线至立水桥站转乘地铁5号线至天通苑北站,乘坐537/643/905区至北京太阳城站下车,步行至中共商务部党校。
2、北京西站:乘坐地铁7号线至磁器口站下车,转乘地铁5号线至天通苑北站,乘坐537/643/905区至北京太阳城站下车,步行至中共商务部党校。
3、北京南站:乘坐地铁14号线东段至蒲黄榆站,转乘地铁5号线至天通苑北站,乘坐537/643/905区至北京太阳城站下车,步行至中共商务部党校。
4、南苑机场:乘坐南苑机场大巴西单专线至大红门(福海公园站),乘坐地铁10号线外环至宋家庄站转地铁5号线至天通苑北站,乘坐537/643/905区至北京太阳城站下车,步行至中共商务部党校。
二、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制;
3、职业分类与国家职业标准;
4、应急救援员实际操作课程。
三、培训对象及要求
1、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中级技能以上资格的专业人员、教师、科研人员或大学毕业通过实践熟悉本职业知识和技能,有一定考评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人员。
2、考评员证卡到期换证人员。
3、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4、热爱职业技能鉴定事业,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秉公办事等品质。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上报符合条件的人员,保证各培训机构考评人员至少达到3名以上,于12月19日下午3:00前报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紧急救援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四、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培训后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0947263/50947264
          50947256/50947258
    联系人:王亮光、王一名、李明洋、毛恺、刘航

特此通知  

附件一:应急救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
考评员.doc (21.5 KB, 下载次数: 22)



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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