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志愿者官网

标题: 我国现行兵役法的主要内容 [打印本页]

作者: 秦川    时间: 2015-7-24 09:51
标题: 我国现行兵役法的主要内容
把兵役制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2.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确定为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三者组成。

    3.规定了民兵的性质、任务、编组原则以及预备役人员、高级中学、大专院校学生实施军事训练的办法。

    4.对士兵、军官服现役作了重要补充。

    5.确定了战时实施动员的原则和要求。

    6.明确省军区、地、市军分区、各县(市)人民武装部为各级政府的兵役机关。

    7.对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出现役的安置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8.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新的军衔制。

    9.对违反兵役法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办法。

军衔分军官军衔和士兵军衔两大类。

军我国现行兵役法的主要内容

    1.把兵役制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2.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确定为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三者组成。

    3.规定了民兵的性质、任务、编组原则以及预备役人员、高级中学、大专院校学生实施军事训练的办法。

    4.对士兵、军官服现役作了重要补充。

    5.确定了战时实施动员的原则和要求。

    6.明确省军区、地、市军分区、各县(市)人民武装部为各级政府的兵役机关。

    7.对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出现役的安置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8.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新的军衔制。

    9.对违反兵役法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办法。

军衔分军官军衔和士兵军衔两大类。

军官军衔:

军官军衔
尉官
少尉、中尉、上尉
  
校官
少校、中校、上校、大校
  
将官
少将、中将、上将
  

士兵军衔:

 

士兵军衔
士官
初级士官:一级、二级
  
中级士官:三级、四级

高级士官:五级、六级

士兵
列兵(第一年)
  
上等兵(第二年)




作者: 司令    时间: 2015-7-24 12:51

作者: 阿华    时间: 2015-7-24 20:49





欢迎光临 92志愿者官网 (http://bbs.92v.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