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德国专业化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经验
1.依法规范队伍建设。为了促进专业化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德国制定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民事保护和灾难救援法》、各州制定的关于民事保护和灾难救援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德国联邦技术救援志愿者法》以及各种单行法中的相关规定。最为突出的是,德国有专门调整政府与志愿者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行法——《德国联邦技术救援志愿者法》。这些法律明确了志愿者在应急救援中的权利和义务,吸引、激励德国公民踊跃加入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首先,依法确立公民无偿参与应急救援的义务。依法确立公民参与应急救援义务是德国的立法传统。早在19世纪初德国就依法确立了公民无偿参与应急救援的义务。1997年德国修订的《民事保护和灾难救援法》,进一步确立了“公民自我保护是重要的基础”的应急管理基本理念。《民事保护和灾难救援法》第l条规定,在应急救援中“官方措施是公民自我保护的补充。”德国法律规定,年轻人必须服兵役;如果不服兵役,必须服消防役或民防役,并从事6年应急救援志愿者工作。德国法律还确立了全民参与应急救援培训的义务、灾害中不得见死不救的义务。《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70条明确规定,应急救援中“公共和私人组织的参与工作,是由这个州的相关灾难救助法律条文决定的”。“联邦州可以调动私人及国家组织”。法律的明示,使广大的德国公民具有其强烈的参与公民保护责任感,积极投身于德国应急救援培训、宣传教育以及各种灾害的救援中去,成为德国应急救援体系的支柱。
其次,依法保障应急救援者的合法权益。一是依法保障应急救援志愿者的劳动关系及劳动报酬,促使企业支持员工加入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德国联邦技术救援志愿者法》第3条第l款规定:雇员不得因履行技术救援服务义务损害其劳动关系、社会与失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若志愿者在工作时间参与救援或培训行动,则志愿者被免除(在原单位的)工作义务,并将继续保障其在参与救援期间的劳动报酬,正如其不参与救援本来可以得到的一样。其失业保险、企业年金中的保险关系不受技术救援服务的影响。而企业的支出则由政府予以支付。《德国联邦技术救援志愿者法》第3条第2款规定:若志愿者每天缺席两小时或者每两周内缺席七小时以上,政府则应向私人企业主(转移)支付员工志愿者缺席时间继续支付的劳动报酬及其社会保险费用和联邦劳动部门的失业保险费用。经申请,也应当向私人企业主(转移)支付其支付的因志愿者因参与技术救援服务中的伤病、丧失劳动能力依法应获得的劳动报酬。二是政府为志愿者购买义务保险,免除其后顾之忧。德国法律明确规定,为特定国家机构或者公益事业工作的志愿者享有立法者为其购买的法定义务保险。这些志愿者在进行其志愿者工作时享受保险。三是对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所造成的损失,依法给予公力救济。《德国联邦技术救援志愿者法》第3条第3款和第5款明确规定:志愿者可以申请因参与技术救援服务必须的现金开支。自由职业的志愿者可申请合理的工作损失补偿。联邦内政部长可依据本款确定补偿的最高额度和一次性补偿数额;志愿者在从事技术救援服务中造成的物质损失,经申请应合理赔偿,遭受损失的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受联邦赔偿数额的影响。
2.以政府管理为主导的运作模式。德国法律明确规定,在各种灾害中,加强民事保护是德国联邦及联邦州的法定责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73条第1款明确规定,联邦政府是和平时期民事保护的主体,由联邦内政部所属的公民保护与灾难救援署(BBK)和联邦技术救援署共同担负此任。德国法律明确规定,德国的各级政府成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的主导力量。德国政府对志愿者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德国《民事保护和灾难救援法》规定联邦民事保护与灾难救援署,通过设备配备与人员培训对各州灾难保护提供补充;为志愿者在公民保护中提供支持是联邦的要求以及联邦民事保护与灾难救援署的任务。德国专业化志愿者救援队伍建设所需经费投入模式,因性质不同而不同。德国联邦技术救援署下属的技术救援协会总部、8个跨州间协会、66个跨县市间区域办公室、1个物流中心、两所培训学院、668个地方技术救援小组及8万名志愿者所需的一切建设、装备、培训及组织运作费用全部由联邦政府承担。各州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经费则采用州政加联邦政府补贴的投资模式。各州的志愿消防站建设、装备经费及志愿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经费,主要来源于州政府的税收拔款及联邦政府的补贴。德国《民事保护和灾难救援法》规定联邦政府对州政府负有给予救援装备补贴的责任。但是培训经费则由州政府承担,各州政府投资建设消防培训学校,并承担志愿消防员培训所需的各种费用。民间志愿者救援组织建设资金则以会员缴费和社会捐助为主。
3.应急救援志愿者培训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一是德国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对应急救援志愿者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各州政府都建有消防学校,对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德国技术救援署则设立了遍及全国的培训站点和分别位于哈亚、诺依豪森的培训学院对技术救援志愿者进行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德国技术救援署的各培训站点主要负责对普通应急技术救援志愿者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哈亚培训学院主要负责对各技术小组负责人进行较高层次的应急救援技术培训,诺依豪森培训学院主要负责对技术救援指挥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培训标准化、规范化。以技术救援志愿者的培训为例,德国技术救援署对技术救援志愿者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都作出标准化、规范化的规定。技术救援志愿者的培训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基本培训。以救援小组为单位,培训内容为75个单元,每个单元为45分钟。基础训练为120个小时,最长不超过6个月。培训方式为讲座与实践相结合。基本知识涉及THW与民事保护、安全与保障、危险物资、救援常识、普通行动、急救、极端天气下的行动、媒体意识。基础培训利用周末在各站点进行,由老队员采用传帮带的方式进行。第二层是专业技术培训。由位于哈亚的技术培训学院负责实施,包括通讯、水处理、交通、电力、定向爆破、装备仪器的操作与维护等技能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为l周左右。第三层是指挥培训。主要在诺依豪森培训学院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高层指挥人员协调能力培训、应急救援运行机制的培训、欧盟内部合作联动知识培训、联合国应急工作研讨会、国际救援后勤保障知识、英语、厨师培训、跨国沟通的技巧、安全保障、为新闻工作者提供免费救灾知识的培训。培训方式主要包括虚拟模拟、三维灾情展示、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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