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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民办养老院每床位补助三千 改扩建补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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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08:4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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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朱雪娇 吉卫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家政服务、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紧急呼叫、安全援助和老年餐桌等多方面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承包、合资、合作、联营等方式,兴建老年公寓、老年养护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接收安置政府供养对象,政府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相关生活、医疗、照料等费用。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老年营养保健、医疗康复、饮食服装、休闲旅游、文化传媒等养老产业,积极开发老年保健、老年照护、老年康复辅具、老年宜居社区等产品。

明确建设民办养老机构补助标准

《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具体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列出一定比例,“以奖代补”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将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符合条件的,按照土地划拨目录依法划拨。对社会资本兴办的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采取财政贴息、担保等方式,加大对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金融支持。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对民办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

加强对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管理

我省将对申请设立民办养老机构的组织或个人严格审查,把好准入关。加强对各级各类养老机构的管理,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资格认证、建筑设施、人员配备、安全卫生、等级评定等标准,建立质量评估制度,规范社会资本养老服务行为。

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要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搞好职业资格鉴定,积极推行院长岗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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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5 08:42:00 | 只看该作者
据了解,社会资本可参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兴办养老机构以及进入养老产业并提供服务产品。在资金补助上,对于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陕西将为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明确由各级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同承担。
  据了解,截至2012年底,陕西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共548.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4.61%,高于14.3%的全国水平,且每年以约3%的速度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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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09:35: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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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1:45: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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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2:06: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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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2:07: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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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2:19: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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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4:09:52 | 只看该作者
我其实一直有进入养老行业的想法,不知道谁对些有兴趣?可以和协会联合办一家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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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21:16: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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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23:30: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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