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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落实新闻管理规范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秘书组    时间: 2013-6-15 15:05
标题: 落实新闻管理规范的通知
       依据《曙光救援6.2共识》第四项:进行新闻知识培训,规范新闻网络宣传。“所有新闻采编队员都要加强学习培训,合格后颁证授标上岗。无证无标无授权的队员不得私自携带影像设备在救援时采集信息,如发现私带拍摄者,监察人员有权要求其删除影像资料。保护被救者的权益;搜救队员不得随意发布救援微博,如发生纠纷,抗议、官司,发布者自负责任。重大救援活动必须由前指授权专人发布。新闻报道时不得有有损兄弟队和他人的言词影像,保护志愿者是我们的责任。”相关内容。曙光救援新闻出版及网络委员会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和行动规范。
工作计划:
       为落实《6.2共识》,提高队员新闻写作及影像采集的能力和素质,正确把握尺度,学会突发新闻发布的原则。计划于6月22~23日聘请主流媒体权威专家教授及编辑记者,组织专项培训。


培训内容
一、新闻写作(新闻的发现、价值、原则、尺度、突发新闻);
二、新闻摄影的技巧(突发新闻图片);
三、录像与编辑,视频的发布。
四、网络的正确运用。
培训结业发曙光新闻记录标识。对今后在曙光救援新闻网络宣传工作做出成绩的队员推送到主流媒体再培训,取得主流媒体的采访监督证件。


行动规范:
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
二、没有记录标识的队员,救援行动时,严格禁止带相机、摄像机进入救援现场采集信息,如发现私带拍摄者,监察人员有权要求其删除影像资料。
三、保护被救者的权益,尽可能的不要发布被救者的正面相片,点到为止。搜救队员不得随意发布救援微博,如发生纠纷,抗议、官司,发布者自负责任。
四、大型救援活动必须由前指授权专人发布。新闻报道、发帖跟帖及接受采访发言时不得有有损兄弟队和他人声誉的言词影像,保护志愿者是我们的责任。
五、报道图片不得有:影响防火(野外生火)、损坏树木花草植被、损坏文物景观、嬉戏打闹不严肃的照片。


执行保障:
一、由各支队长负责落实执行;
二、不听权阻的,劝其离队;
三、对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从警告、劝退到开除;

抄送:陕西省曙光应急救援协会。曙光救援总队,各支队。希望队友们相互转告并遵守。
解释权为:曙光救援新闻出版及网络委员会。



作者: 1131041471    时间: 2013-6-15 16:10

作者: 心弦    时间: 2013-6-15 17:15
”没有记录标识的队员,救援行动时,严格禁止带相机“,,那能保证新闻采编队员每次救援都在第一现场吗?
作者: 旷世书魂    时间: 2013-6-15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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