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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陕西曙光渭南支队若干问题的处理决定 [打印本页]

作者: 队务办    时间: 2015-12-14 13:10
标题: 关于陕西曙光渭南支队若干问题的处理决定
本帖最后由 队务办 于 2015-12-14 15:36 编辑

          关于陕西曙光渭南支队若干问题的处理决定              
    2015年12月12日,渭南支队队员马晓强以渭南应急救援队的名义发布渭南支队退出陕西曙光救援队的声明。以地处边远、下辖范围及组织扩大,也为了更好的进行渭南地区本地的救援任务,科学合理的使用救援力量,经渭南支队队委会议研究决定的名义,退出陕西曙光救援队的序列。对于此声明,曙光救援渭南支队领导班子未对总队做出任何说明,总队对此结果表示遗憾。渭南支队在我省公益救援事业发展过程中做出过贡献,总队集体任务也能积极参加,虽然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协会成立了专门的应急处置小组来协调解决。经多次沟通,未获得积极的结果,出现目前的状况,我们深表惋惜。公益救援是造福于群众的公共事业,只要渭南原来的队友们坚持走公益救援的道路,为广大群众服务,不管加入哪支队伍,我们都会祝愿其越走越好!

    陕西省曙光应急救援协会是合法注册的社会团体,陕西曙光救援队遵照其章程开展社会服务和人员管理,曙光救援渭南支队是陕西曙光救援队正式批复成立的一支正规队伍,除上级管理机关外,任何个人和组织均无权(以任何理由)改变队伍名称及性质!渭南支队相关负责人在此事件中的表现严重违反了曙光救援的章程和基本原则。经应急处置小组和会长办公会讨论,就渭南支队问题作出以下决定:

   1、 免去渭南支队现有领导班子担任的所有队内职务,队务工作暂由陕西曙光救援总队秘书处接替;     
   2、 对韩立军、马明侠、马晓强、李明奎、王宪鸿、黄卫塔等,公开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队员进行除名,责令其交回队标及免费领取的救援服;
   3、 渭南支队下辖富平中队、韩城中队、白水中队、潼关中队等机构的队务工作由
陕西曙光救援总队秘书处代管;   
   4、 渭南支队原管理人员务必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就队务及财务工作在法务部的监督下与工作小组进行交接,交接结果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
   5、 渭南支队队员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总队秘书处029-87230140咨询。
附:一、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牛犁(大厨)
         副组长:陈涛(鱼)   刘沛(琴心)
         成  员:法务部  付飞(大树)
                 财务部  黄蓉
         

    二、关于成立渭南支队突发事件处置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曙光应急救援协会
                                                              2015年12月14日










作者: 鲨鱼    时间: 2015-12-14 13:40
愿渭南应急救援队有所作为,不要辜负了曙光救援队原渭南地区队员的期望。
作者: 智慧树    时间: 2015-12-14 13:44
忘记自己的目标,会失去前进的方向;
忘记自己的责任,会失去跋涉的动力;
忘记自己的义务,会失去众人的帮助;
忘记自己的承诺,会失去别人的尊敬;
忘记自己的身份,会失去做人的分寸;

对于放弃自己信仰的人,只能劝其好自为之!
作者: 冯程890714    时间: 2015-12-14 13:53
抄收
作者: 鹤城去者    时间: 2015-12-14 14:18
表示遗憾的同时也感到一些失望,愿我们的兄弟支队明确是非,正确的处理此事。公益事业任重而道远!
作者: 霞客    时间: 2015-12-14 14:24
我希望大家多一份理解,多一些沟通。大家庭需要团结和谐,祝曙光明天更好。

作者: 幸福健康    时间: 2015-12-14 15:05
曙光救援👍
作者: 大厨    时间: 2015-12-14 16:19
任重而道远
作者: 台灯    时间: 2015-12-14 18:45
这个文件发的很好,有理有据。处置得当。向曙光救援队学习。
作者: 司令    时间: 2015-12-14 23:49
表示遗憾的同时也感到一些失望,愿我们的兄弟支队明确是非,正确的处理此事。公益事业任重而道远!

这个文件发的很好,有理有据。处置得当。
作者: 司令    时间: 2015-12-14 23:52
要团结 不搞分裂
作者: 司令    时间: 2015-12-15 07:55

忘记自己的目标,会失去前进的方向;
忘记自己的责任,会失去跋涉的动力;
忘记自己的义务,会失去众人的帮助;
忘记自己的承诺,会失去别人的尊敬;
忘记自己的身份,会失去做人的分寸;                                                                                       对于放弃自己信仰的人,只能劝其好自为之!
作者: 汉中老幺    时间: 2015-12-17 00:20
忠诚、友爱、互助、进步、爱国
作者: 195狼牙    时间: 2015-12-18 11:38
本帖最后由 195狼牙 于 2015-12-18 11:41 编辑

      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曾经教导我们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

      

       在公益性救援队伍中,自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要达到一定程度的自治,一是需要队员较高的个人素质;二是需要制度文化的长期宣贯;三是需要“领袖人物”的号召和稳定。
       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在志愿者队伍里没有领导,只有组织者,如果认为组织者是领导的话,那么只能是这些“领导”做的更多更好,以个人之模范行为,最终真正成为队员心目中的精神“领袖”。这也会成为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只有这样的“领袖”才可能保证队伍的稳定。


       队伍迅速扩大就一定好吗?在这里我们可以思考或者讨论一下。关于这个问题,当然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个人认为,从长远讲队伍扩大肯定是对的,也是需要的,但在一定时间内,扩大曙光救援的范围和数量不一定是好事儿。首先,我们无法在一个特定的地区考察到合适的志愿者“领袖”(这个很重要)。其二,曙光现阶段从队伍建设上并不稳定,从内部管理上难以到位,从响应速度和人员素质和数量(主要指具备一定救援专业能力的人员素质和数量)上还有待提高。因此与其快速扩大队伍,不如扎实做好队伍建设。
       同时扎实做好专项业务(山地救援),适当做一些其它公益活动来扩大曙光影响力是比较现实的。这是个人意见,在此同大家讨论。



作者: 阿华    时间: 2015-12-18 11:57
195狼牙 发表于 2015-12-18 11:38
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曾经教导我们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

      

支持

作者: 阿华    时间: 2015-12-18 11:59
我希望大家多一份理解,多一些沟通。大家庭需要团结和谐,祝曙光明天更好。
作者: 苏特特    时间: 2015-12-19 06:56

作者: 逆时针    时间: 2015-12-19 12:00
忘记自己的目标,会失去前进的方向;
忘记自己的责任,会失去跋涉的动力;
忘记自己的义务,会失去众人的帮助;
忘记自己的承诺,会失去别人的尊敬;
忘记自己的身份,会失去做人的分寸;                                                                                       
对于放弃自己信仰的人,只能劝其好自为之!

强烈支持
作者: 高陵松柏    时间: 2015-12-21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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